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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积极开展对《人大监督法》的学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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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1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颁布后,临澧县委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县委中心组成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组成人员、县检察院及县法院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结合本县在《人大监督法》实施前如何做好对此法的宣传贯彻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在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人大监督法》的出台,是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促使“一府两院”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作为《人大监督法》的实施主体和监督对象,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一府两院”,首先必须认真学好这部法律,熟悉掌握这部法律,会熟练运用这部法律。使监督工作真正成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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