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06年刚过“七一”,安乡县委组织部就接到了一封署名“三岔河镇罗洲村部分党员”的匿名举报信,写信时间是2006年6月,反映了该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存在严重违反程序的问题。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举报系子乌虚有。此后不久,我们又接到市委组织部转来的一个信访件,内容与此完全相同。这进一步引起了我们的重视,再一次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最终使问题水落石出。
二、处理经过
1、思想上高度重视,绝不放过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举报信访,我们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只要举报的事实清楚或者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都坚持无条件受理,及时搞好调查处理。从匿名信的内容上看,所点到的人有名有姓、所讲的事有根有据,这使我们感到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迅速调查处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2、调查上认真负责,着力查证所反映的各项事实。匿名举报信说,该村谭名其没有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直接由三岔河镇镇长和组织委员安排填写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并准备“七一”宣誓入党。县委组织部再次组成的调查组,没有要求三岔河镇党委派人参加,而是直接下到了三岔河镇罗洲村开展了调查。我们走访了罗洲村部分党员,了解到该村今年7月1日确实发展了新党员,但并没有讨论谭名其入党的事宜,更不存在整理其入党材料上报镇党委研究审批的事情。我们又进一步查阅了当天的支部党员大会记录,询问了当天宣誓入党的新党员,基本证实了这一情况。我们接着查阅了三岔河镇2006年6月18日上报县委组织部的“2006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基本资格审核登记表”以及预备党员审批表,也没有发现“谭名其”的名字,说明该镇并没有将其列入今年的发展计划。通过进一步调查,我们了解到,该村水电收费员谭名其今年4月向村党支部递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也参加了三岔河镇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由于谭名其培养时间不长,条件还不完全成熟,该村党支部和三岔河镇党委都没有把他列为今年的拟发展对象。
3、处理上公开公正,以客观的事实依据取信于人。调查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对调查结果进行研究,认定匿名信所举报的问题都不存在。县直机关党委在该村支部党员大会上宣读了匿名信所举报的问题,公布了调查认定的事实依据和处理结论。该村党员对调查结果非常认可,同时对调查组的工作非常满意。这既给被信访人员一个公正的结论,消除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的猜测和议论,也起到了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