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组织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关系到党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就党的基层组织而言,在长期的实践中,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进展。但在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上还有所欠缺,在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上还做得不够,但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虚设问题较为严重,给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
一、制度虚设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各项制度的执行者和落实者。但由于制度虚设问题的存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往往是定的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同一项制度对于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事,其执行结果可能有所不同,甚至于大相径庭。长此以往,使得原本严肃的制度失去了它的权威性。有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在落实制度时,热衷于讲个人感情,凭个人关系,厚此薄彼,不坚持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办事,使得制度执行走了样。制度执行不力是基层党组织制度虚设的重要表现,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基层党组织有制不依、有章不循或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损害了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制度虚设弱化了制度的保障性,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发展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作为保障。但由于制度虚设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是在民主选举方面,由于制度虚设,发扬民主不充分,使得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不够。民主选举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也是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人民意志的有效形式。但在少数基层党组织中,由于民主选举方面制度的执行不力,民主选举没有严格按制度、按程序进行,导致了选举不能充分发扬民主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二是在民主决策方面,由于制度虚设,决策的程序不规范,导致基层党组织决策失真。民主决策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表现形式。当前,少数基层党组织在进行民主决策时,由于没有按照民主决策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权向个人过分集中,导致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使决策失去了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在民主监督方面,由于制度虚设,党内监督不到位,造成对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一把手”监督乏力。事实上,基层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党的“一把手”各种“禁止”、“不准”等监督制度制订得多,但由于各种监督制度相互交叉,程序性、操作性和制约性不强,导致对 “一把手”的监督十分疲软,难以实施到位。
三、制度虚设制约了制度的创新,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与时俱进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制度建设也要创新。就农村基层党组织而言,尽管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有了工作条例。但很多制度还是多年前制订的,很多方面都没有进行更新,没有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就总体而言,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建设还滞后于工作的实践,有的制度已经过时,与时代发展的适应性不强;有的制度比较笼统,不够具体;有的制度理论味浓,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因为制度的虚设制度不尽完善、制度原则化、制度执行不严肃、监督制度不健全以及制度类别不清等方面的问题普遍存在,使得基层党组织建设没有和与时俱进的要求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基层党组织针对制度虚设造成的负面影响,应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着手,切实加以解决。
(一)注重制度制订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权威性,确保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的落实
制度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是造成制度虚设问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各项制度难于落实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基层党组织在制订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加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把基层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与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使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更容易被执行者把握。同时,基层党组织在制订制度时,要善于把人民群众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制度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也可使制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更加突出,从而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注重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
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解决好制度虚设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和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一是在民主选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候选人提名方式、选举罢免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好党内民主发扬不够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注重促进党内选举和党外选举相结合,减少选举中的“长官意志”,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更多地聚合民意,多层次、全方位、多途径地发扬党内民主,并通过监督检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要注重加强对党内通报、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和信息反馈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好民主决策失真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好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领导集体和领导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基层党组织决策的随意性,克服那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三是在民主监督方面,要注重疏通党内监督渠道,重点解决好对基层党组织 “一把手”监督乏力的问题。由于基层党组织监督制度的不健全,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长期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而实际存在的监督和约束,主要还是靠基层党组织“一把手”的党性党纪观念和自觉性。因此必须要注重抓好党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疏通党内监督渠道,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
(三)注重强化各项制度的创新,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和建设与时俱进
制度创新,就是通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规律,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基层党组织要把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而建立健全规范统一、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只有不断地创新各项制度,才能使制度建设与基层工作的实践要求相一致,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党组织的制度虚设问题。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强制度创新,注重在解决制度的“五性”上下功夫:一是解决制度不尽完善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完整性;二是解决制度原则化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使制度的执行具有严肃性;四是解决监督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使监督具备有效性;五是解决制度类别不清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层次性。要通过制度的不断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