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也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市近五年来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党员队伍的新途径、新办法,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中,我们重点解剖了20个村,召开座谈会4场,发放调查问卷127份,走访乡镇、村干部、党员、普通群众56人。
一、我市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现状
近五年来,我市从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着眼,强化督促指导,增强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从创新工作机制着手,严格标准规范,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从突破重点难点着力,狠抓薄弱环节,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均衡性,农村发展党员得到了较好效果。一是老龄化趋势有所缓解。据20个村的调查数据对比分析,35岁以下的党员65人,占6.1%,比2002年增加了3.7%;36—59岁党员563人,占52.4%,比2002年增加了4.8%。60岁及以上党员446人,占41.5%,比2002年减少了6.9%;二是文化程度不断优化。据20个村的调查数据对比分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5人,占0.5%,在200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人,高中、中专216人,占20.1%,比2002年增加了4.1%,初中及以下党员853人,占79.4%,比2002年减少了3.1%。三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2007年4月,农村积极分子参训人数达到275人,比2002年增加了61人,是近年来农村积极分子参训人数最多的年份。四是入党审批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推行了“两推一考”制度,完善了审查制度,实行了全程公示制度。五年来,先后对21例程序不规范的事情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性、连续性不强。调查发现,部分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重经济建设轻党务工作、重党员发展轻积极分子培养的思想,在发展党员上难以做到统筹兼顾、通盘考虑,随意性较大。有时一年发展几个,有时连续几年不发展。据20个村的调查数据统计,在2002-2006年5年中仅有5个村坚持做到了每年都发展党员。如保和堤镇某村2003年一年就发展了10名党员, 2004-2006年连续三年没有发展。
2.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党员年龄依然偏大、文化层次依然偏低、农村能人党员依然偏少等问题。调查的20个村中,35岁以下的党员仅占6.1%,36—59岁的党员占52.4%,60岁及以上的党员占41.5%;大专占0.5%,高中、中专占20.1%,初中及以下党员占79.4%。而在这些村最近五年发展的108名党员中,35岁及以下的党员占28.7%,36—59岁的党员占71.3%;大专占1.8%;高中、中专党员占47.2%,初中及以下的党员占51.0%;普通农民党员占37.1%,致富能手党员占10.2%,村组干部党员占43.5%,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党员占4.6%,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占3.7%,其他1人,占新发展党员数的0.09%。
3.连续五年农村党员发展数量呈减少趋势。主要表现为主动写入党申请的人逐年减少,入党积极分子不能保持一定数量的动态平衡,导致连续几年农村发展党员数量呈减少趋势。据党统统计,我市2002-2006年分发展农村党员别为137、129、120、103、88人。
4.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易受到非正常因素干扰。调查发现,少数村干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决策不民主,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考虑发展谁、不发展谁,阻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村干部、党员思想观念比较陈旧,对发展对象求全责备,强调“好人”、“完人”标准;有的村干部、党员把宗族观念引入党内生活中来,在发展党员中“举亲不举贤”;还有的村干部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担心发展优秀的中青年入党对自己的位子构成威胁,压住优秀的人才不发展。
5.部分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有些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程序公示,没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没有充分发挥好群众对发展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据调查了解,在新发展党员的考察期实行公示的基层支部不多,大都仅在支部大会上通个气,不向群众公示、公开。
通过分析,影响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党组织重视不够、督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发展与不发展党员无所谓,多一个少一个支部发展无所谓。部分基层党委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很少进行认真督促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责任不力。
2.农村中青年大量外流。据20个村的调查,共有6363名中青年轻人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占21.1%,少数村高达50%,导致支部想发展没有适宜的对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想加入党组织没有组织关心。
3.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不力。当前农村大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中青年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基层党组织不善于引导、不有意物色、不主动联系,等人上门心理强,导致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有加入党组织意识的无人培养;同时受社会一些阴暗因素影响,一些中青年认为“入党吃亏”、“入党无用”、“入党不自由”、“党票不如钞票”,自觉不自觉地对党组织疏而远之,基层党组织对其没有进行充分的教育引导。
4.少数基层党组织、党员在发展党员上人为设置障碍。少数村培养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在发展时,党员以不熟悉、不了解、不为我所用通不过;少数村因为宗族派性等原因,当发展对象不是自己人时,人为设置障碍;甚至个别村以老欠款未还、老提留未缴为由,实行株连,拒不发展。
三、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正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要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和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专干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支书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此外,还应明确乡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驻村干部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要搞好规划指导。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明确具体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改善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党员的预见性、计划性、均衡性和针对性。三是要定期督查考核。组织部门每半年对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制止,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检查结果要作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绩酬、调配、任用挂钩,并作为评判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和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主要依据。
2.拓宽视野,精心选育,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年轻有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前提。一是要突出重点,拓展源头。针对当前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的现状,要重点做好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回乡高中生这五个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善于发现和培养“苗子”,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建立人才信息库,落实培养联系人,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要加强培育,提升素质。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以及个人在学历、经历、阅历、受教育程度、价值观取向等方面的不同,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参差不齐。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要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要依托党校等阵地,整合培训资源,集中进行培训。要根据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调整充实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实用技术的教育培训,既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又增强他们的致富技能。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要注重实践锻炼,积极组织他们参与党组织开展的一些公益活动,同时交给他们一定的工作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三是要强化管理,树立导向。要加强跟踪培养管理,建立培养档案,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定期整顿,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思想表现不好、入党动机不纯、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坚决清理出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导向。
3.强化措施,夯实基础,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实施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切实把那些“双带”能力强、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的农村优秀年轻人才选进班子,调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好党组织活动场所、经费等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要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教育,转变思想和作风,全面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永葆先进性;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要在资金、技术、信息、评优和参军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增强荣誉感。要深入开展“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和“定岗定责、联户帮带” 等主题活动,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真正体会到党组织的温暖,使党员的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三是要加快发展解困民生。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积极带领广大群众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同时,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党组织的形象和威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4.创新机制,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效。一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基层党组织要自觉贯彻落实省委制订的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等四项制度,严格按“两推一考”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度。要坚持“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入口”关,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从源头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二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后进村”限期转化机制。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后进村”由市乡主要领导主抓,进行重点指导,限期转化。市一级,市委常委要带头包片联“后进村”,负责一个片的发展党员工作和一个“后进村”的整转工作,其它党员市级领导也要每人挂钩联系一个发展党员“后进村”,进行重点整转。乡镇一级,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无女党员的支部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60岁以上党员占1/3的村支部,明确由组织专干联系。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后进村”整改计划、申请入党人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发展对象人数及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对连续三次通报工作仍无明显改进的,要对有关乡镇党委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进行组织谈话并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预警制度。可以设置警戒线,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破警戒线:连续二年未有人写入党申请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无35岁以下党员的;党员近亲比例占1/4的;搞宗族派性或人为设置障碍的;连续二年新发展党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制定监控措施,建档立卡,全面掌握处于警戒线范围内的所有村支部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在出现警戒情况之一时,乡镇组织专干要及时向党委和组织部门反映情况,组织部门实行挂牌销号整转。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党员发展工作的;工作程序不到位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任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书,要坚决予以调整,违反党纪的要予以必要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