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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三制”并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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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来源: 原创调研    点击次数:

 

    近几年来,石门县大胆探索,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与“公选制”、“代理制”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人事管理新机制,有力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

    1
、以新进人员为突破口,“三制”并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凡进必考”的规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时签订。从2000年起,所有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托管”人员的档案管理、职称申报、工资调整、工龄核定等人事业务全部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并实行社会化服务,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管理逐步走上了“考试入门”公选制、“签约上岗”聘用制、“人事托管”代理制“三位一体”的规范管理轨道。

    2
、以教育系统为改革重点,逐步完善“三制”人事管理机制。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头戏,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聘用管理,县委、县政府于2002年出台了《石门县新聘教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考试入门”、“签约上岗”、“人事托管”等工作程序,为新聘用教师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2002年以来,由组织部牵头,先后5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办法聘用教师。整个招考过程严把了四个环节: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发放《报考简章》至村组;二是严把报名关;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笔试和面试;四是按《报考简章》公布的招考科目与名额及考生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聘用对象,并张榜公布。截止目前,共有210多人通过招考进入教师队伍,180多人在一年期满后,续签了聘用合同。

    3
、总结推广“三制”管理经验,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在全县教育系统“三制”管理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三制”管理模式在全县事业单位中推开,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及配套办法。一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公选”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确保被聘人员素质。二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有关法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未聘人员人事关系由个人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通过全员聘用制改革,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石组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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