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为党组织提供科学准确的干部信息,有效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安乡县采取措施,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加强我县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服务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把好源头。在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和转递干部档案时,进一步严把材料"入口关",坚持先审核档案材料再办理相关手续的原则。在档案管理中,注重把握了清理、收集、鉴别、分类、装订五个环节。在档案材料清理中,逐卷逐份仔细查阅材料,对其中的欠缺、误漏等进行登记造册。在档案收集上,坚持定期收集和日常催收相结合。在档案鉴别上,坚持做到"五个一律",即: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一律清退,不具备真实性的材料一律清退,手续不完备的材料一律清退,内容不完整不齐全的材料一律清退,书写不规范、字迹模糊的材料一律要重新填写,做到真实、完备。在转递干部档案时,坚持"三不转",即个人带档不转,没有调令不转,收档单位不明不转。
二是严格审批。抓住易发问题的环节,即查阅档案和借阅档案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严格领导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五不查"、"四不借",即无介绍信不给查,非正式中共党员不查,干部本人不给查,未经领导批准不给查,牵涉到亲属的不给查;领导不批准不借,非特殊需要不借,手续不全不借,亲属档案不借。经过领导批准查阅、借阅的档案,档案收回后,重点查看是否有涂改痕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及时纠正,并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三是整章建制。 健全制度,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亲任组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任副组长,相关组室秘书、责任科局政工负责人、专职档案员为成员的干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分管部长、组室秘书(科局政工负责人)、专职档案员的各自职责,并建立了档案整理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新进的干部档案先整理后验收入库,谁整理谁签名,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来源:安组)
(作者:肖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