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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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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7日  来源: 原创调研    点击次数:

 

    去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执法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解决政法干警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认识,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教育活动尚处在初始阶段,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措施不够有力、整改不够到位、教育活动不深入等问题。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政法[2007]4号)、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湘政法[2007]10号)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常政法[2007]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进而开展好经常性的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组织好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

    领导干部要在认真总结前段学习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深化三个专题学习:一是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资料片《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育》和故事片《马背上的法庭》,围绕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组织好专题讨论。二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联系近几年政法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从思想上剖析执法为民理念是否坚定,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腐败的措施。三是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罗干同志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清理执法观念和制度规范,提出各方面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上述专题,党组要以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切实组织好学习讨论,并将学习讨论的情况于5月中旬前报区委政法委。

    二、要集中培训近年走上政法工作岗位的大学生

    5月中旬前,政法委将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对2000年(含)以来毕业分配到政法工作岗位的青年大学生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培训将紧密联系实际,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和评析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理论和观点,真正使青年干警的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干警个人还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和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撰写剖析报告,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考核,着重考察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就地进行再培训。青年干警考试考核的成绩和指定的剖析报告,由其所在单位存查。通过教育,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为执法规范。这项工作要作为一项制度普遍推行并长期坚持下去。

    三、要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

    结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中央、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将编写和下发一批既有成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正面典型,又有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反面典型,特别是政法干警严重违法造成冤假错案典型的材料和专题片,我局将认真组织收看阅读,引导政法干警联系执法实践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讨论。通过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分析,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自觉性。要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倾听群众呼声,查找自身差距,紧密联系“身边人、手边案”撰写心得体会,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让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生动实践。

    四、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和理论研讨

    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时反映政法干警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时反映政法干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情况。要在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采用举办教育简报、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征文和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形式,深化对教育活动的宣传。根据要求,我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干部普法考试的内容。从4月中旬开始,我局将组织和参与好两大主题活动:一是全市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演讲会。二是全市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研论文研讨活动。要积极参与,认真准备。参加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演讲赛,公、检、法三家各选派一名选手参赛;调研论文上报一篇,经筛选后选3篇上报市委政法委。演讲稿和论文要紧扣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个主题,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法机关先进典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两大活动,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市委政法委将予以表彰。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宣讲,引导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思考和做好政法工作。上半年,主要领导干部至少要联系实际向干警作一次宣讲报告;其他领导干部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紧密联系分管的工作,向分管股、室、所的干警作报告。在教育中,要创新方式,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用制度确保教育活动所需时间。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加强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收到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帮助。今年,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好集中教育的考核工作。要通过知识竞赛、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集中教育的考试考核力度。5月中、下旬,省委政法委要对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看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新任政法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青年大学生的集中培训、一线执法干警的“以案析理”活动等内容启动落实情况;对干警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测试。对单位考评不合格者,要进行整改;对个人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二是要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要对整个集中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区委政法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有政法干警都要对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个人学习教育情况。对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要研究提出转入经常性教育的设想和措施。要在深化理论研究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转入经常性教育的工作建议,并结合实际,制定经常性教育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来源:武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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