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公信度"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这是第一次,也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一个新的更高要求。
顾名思义,所谓公信度,就是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公认、信任程度。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组织部门推行了民主推荐、民意调查、任前公示等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逐步提升。但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上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如"带病提拔"、"跑官买官"、"边腐边升"等等,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一些单位和地方选人用人喊的是"公开透明",实际上搞的是"暗箱操作";表面上"公开公平",实际上民主成了摆设。公信度之所以一度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好评如潮,这也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其实质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在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落实好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党中央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质上就是用民主的办法解决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没有保障落实;围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制定的一些原则和程序没有严格执行,该坚持的没有坚持,存在诸多的"潜规则"。具体体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是初始提名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目前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一个干部只要是被主要领导提名,被提拔重用的事一般都是十拿九稳了。组织人事部门使出的人事任免方案,一般也能得到党委的充分肯定。至于这些提名的对象是怎么出来的,为什么要这样拿?群众一般是不可能清楚的。因此,如何规范和使用好初始提名权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这是提高公信度的一个关键环节之一。
二是一把手用人权过于集中。从近几年一些地方"中箭落鸟"的一把手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把手"在用人腐败的问题比较突出,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往往是从一把手身上开始的,现召集,一把手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往往是一言九鼎,特别是重要岗位的干部,一把手有说不一不二的权力。如何对一把手的用人权进行有效规范和有力监督,是我们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亟待破解的一个难题。
三是选人用人民主程序的透明度有限。选人用人的民主程序至关重要。如何对选人用人实行全程监督,使整个选拔任用程序"阳光普照",让群众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真正有发言权,这也是当前提高公信度要解决的一大问题,长期以来,群众认为选人用人是党委组织部门的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一直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从提名到考察、到任免等各个环节,群众获知的信息很少,往往都是待"尘埃落定"后再被动地接受组织上的安排。可以说,目前除了有限竞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以外,其他把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都亮给群众的时候还相对甚少。
当前,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落实到实践工作中去。
第一,要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围绕如何确保提名人选得到群众公论这一目标,尽快制定和出台《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对初始提名的原则、方式、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更多的提名人选进入选人用人的视野。
第二,要完善干部考评办法。应制定和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提高综合考评质量。要创新和优化考评办法,探索建立科学的民意调查分析机制,规范考评参与的范围和程序,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第三,要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把好干部任免决定关,关键在扩大决策中的民主,有效制衡。要提出党委(党组)酝酿讨论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具体办法,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的范围要从正职扩大到副职,并逐步扩大差额提名、差额票决的比例。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选人用人中的偏差。
第四,要创新干部选拔机制。要积极搭建干部展示才干的平台,营造风正清气的用人环境,真正实现"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由封闭式的"内部操作"模式到透明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比如,乡镇对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比例。
(来源:安 组)
(作者: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