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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宗教事务局局长陈树林来澧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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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5日  来源: 原创调研    点击次数:

 

  4月23日,省宗教事务局局长陈树林一行来澧县调研,视察了澧县嘉山寺、澧县天主教堂、钦山寺、伊斯兰教东田堰清真寺及城关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对澧县宗教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4月24日,陈树林局长为澧县县委学习中心组所有县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宗教工作政协联络处主任、县直正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作了题为《宗教形势与宗教工作》的首场报告,生动地阐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和政策、法规,精辟地分析了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中国及我省进行渗透的严峻形势。 报告指出:


    一、宗教问题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影响深广、远未解决的热点问题。


    二、我国宗教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复杂,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一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看宗教,宗教徒人数不断增长,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群众性进一步凸显。二是放眼世界看宗教,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日益加剧,境外宗教对我国公民传教的广度和深度也在扩大,宗教问题的国际性和特殊复杂性进一步凸显。三是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看宗教,宗教方面的各类矛盾复杂交织,疏于管理的现象普遍,做好宗教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三、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结信教群众为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一)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和政协对宗教工作的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加强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加强对宗教界的正确引导、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建立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宗教正常秩序。
    (三)健全加强市、县宗教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确保其履行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落实基层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责任,切实改变疏于管理甚至放任失控的状况。
    (四)支持推动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更好发挥其桥梁纽带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努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帮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抵御境外渗透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大力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阐释;热情鼓励宗教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与和谐文化建设;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听了陈局长的报告,澧县的全体领导干部深受教育和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干部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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