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镇村两级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信息库,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及时掌握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情况。
二是镇村两级分别筹款建立农村退职干部基金和党员互助金,并完善相关制度,对农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慰问、帮扶,做到“七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必访、党员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困难时必访。
三是建立“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机制。结合镇机关干部“联一、扶十、访百”活动,有意识的增加与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结对数量,经常性进行走访慰问,做到帮扶工作细水长流。建立镇党员服务中心和村党员服务站,有针对性的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服务活动。
四是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帮扶力度。一方面用好上级组织、民政等部门下拨资金,同时尽可能增加镇级配套资金,力争提高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用到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帮扶工作上来,如中南等几个村利用村企结对的机会,引导企业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老党员的帮扶,并形成制度;黄林堰村则通过建立捐赠中心,将老党员、困难党员列为重要的帮扶对象。
(来源:津 市)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