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共有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近35000人,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原则,该县确定了108个后扶项目村,年度投入项目资金496.93万元。通过一年的项目实施,该县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群众反映良好。在如何管好这批项目资金上,该县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是尊重民意确定项目。项目村根据民意结合本村的整体布局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按照本村后扶方式确定的后扶项目资金量拟定好建设项目,规划出建设方案,提请民主理财小组酝酿讨论。民主理财小组针对村支两委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结合本村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初定出年度具体建设项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村支两委根据民主理财小组初定方案,及时召开移民、村民代表大会,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本村初定建设项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本村年度后扶项目,并将表决结果的会议记录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手迹呈报县移民局备案。
二是阳光操作监督项目。项目申报前公示。在项目建设前群众最关心他们的筹资是做了什么,是否用在刀刃上,应该有知情权。因此,我们要求项目建设村对讨论决定的年度项目都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3天。公示时把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额度一并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理财小组全程参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是移民代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是村内一批思想好、觉悟高、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对象,既代表群众说话,又代表村支两委履行职责。因此,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项目的确定、申报、实施、资金拨付、验收、后期管理都要全程参与,做到环环把关,事事监督,及时沟通村里与群众的关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项目验收后公布。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是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因此,在项目竣工后,我们要求乡、村两级要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资金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告知群众。如果群众对有关事项提出疑问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支两委要向群众做出合理解释,对切实存在的问题要加以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三是强化责任管理项目。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我们把符合条件的后扶项目的管理权下放给了乡、村两级。强化乡、村两级责任,我们工作的重点是管好程序,对乡、村两级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村为主管理。按文件规定后扶项目的法人为村民委员会。因此,村民委员会对项目计划、实施、管理、验收具有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负有直接责任,实行权责对等。县乡监督管理。我们把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权下放到乡、村两级,由乡、村两级组织对项目的全程管理和验收负总责,具体验收人员组织和验收办法由乡、村两级组织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移民、财政两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勒令整改,并对乡、村两级后扶项目验收情况实行随机抽查。抽查时主要走访座谈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责任到人管理。在拨付项目资金时,资金拨付审批表栏内要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署意见;要有村、支两委签署意见;要有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乡镇长签署意见;要有县移民、财政联合抽查组签署意见。通过层层签字,层层把关,既明确了责任,又确保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