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常委会票决制和全委会审议表决制,进一步扩大民主。对提拔担任区管班子领导职务和须呈报市委的干部由区委常委投票表决,对街道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审议表决,将“常委会讨论、书记拍板”的决策机制改为“一人一票、人人平等”。目前有33名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15名提拔为区管干部的进行了区委常委会无记名表决。
实施“政绩审核”,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区委制定“政绩审核意见”,凡提拔考核、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核述职中的政绩,必须进行审查、核实、评价。结合任职考核、年度考核已对197名干部的政绩实行了审核。
实施“逢升必考”,增强干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对提拔担任区管干部的实行理论和业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提交常委会研究,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已对33名干部进行了理论和业务考试。这一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学习积极性。去年来,区管干部撰写论文1000余篇,在全市“我为武汉献一策”和全区“我为江岸献一计”征文活动中,提交论文100余篇,有5篇在全市获奖。
实施“任期制”,探索干部退出的有效途径。区委把“任期制”作为疏通出口的有效办法,将“委任制”和“选任制”干部统一按“届”进行管理,对每届的任职年龄、届数以及任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已有17名领导干部按照任期制要求退出了领导岗位。
以上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去年来,全区调整领导班子65个,占班子总数的71.4%,没有出现一例失误或负面反映。群众公认的好班子从去年的37个增加到58个,占领导班子总数的65.9%。群众评议优秀票超过50%的区管干部从去年的86人增加到164人,超过区管干部总数的1/3。全区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人数从37人增加到53人,占区管干部总数的11.5%。
(鼎组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