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我们各级组织部门应从组织工作特点出发,把握工作着力点,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用人的公正是最重要的公正,要着力形成良好用人导向推进社会公正。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而用人公正又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自古以来,我们就把人才能否得以脱颖而出作为评价吏治是否清明,社会是否公正的重要标准。现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整个社会制度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干部选任是否公正关乎整个制度是否公正,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中的焦点。用人公正,就能起用公道正派的干部,使他们积极地维护社会公正;用人不公,就会给一小部分违法乱纪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让他们得以掌握执政资源破坏社会公正。因此,组织部门要把改进干部选任工作,形成用人公正的良好导向放在突出位置。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假公正”,冲出传统思维的束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要进一步推行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用制,加强干部选任监督;要不断创新考察考核办法,提高用人识人水平,防止用人失察情况发生。
二、党内民主是最有效的民主,要着力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社会民主。民主是公正的基石、制度的保证、活力的源泉。没有民主,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我国是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民主建设是推进社会民主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作为我们组织部门而言,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不断扩大党内民主,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富有活力的环境。扩大党内民主,要大胆探索新的形式,如党员直接选举党委委员、党代会常任制等做法;扩大党内民主,要落实好民主制度,如对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应该不折不扣的加以贯彻和落实,使之真正收到实效;扩大党内民主,还要注重群众的参与,使党的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实现真正而广泛的民主。
三、领导班子的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要着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科学发展。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决定地方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关键要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着力转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特别是要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破除形式主义、虚假政绩的危害;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用较高的个体素质凝结成集体的科学发展能力;要着力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议事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任职交流、回避制度,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评价体系,促进班子能力提升。
(鼎组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