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产监管 创新保障机制
为农村远教站点长效运行提供不竭动力
中共津市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如何使农村远教站点走出“运行无保障、设备难监管、管理缺机制”的困局?津市市运用创新思维和市场经济理念指导实践,探索出了远教站点“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运行模式,不仅走出了窘境,而且为远教站点长效运行提供了不竭动力,其成功经验得到了中央、省、市远教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直面现实,超前把脉,正视远教站点运行梗阻问题
津市市从启动农村远教试点之初,就开始超前谋划站点管理对策,并在探索中遇到了三个绕不开的梗阻问题。
问题之一:建成后的站点运行经费从哪里来?他们经调查预算,一个基本型村级站点每年上网费、水电费、维护费和教学管理人员报酬在5000元左右,钱从哪里来成了最大的梗阻问题。从中央和省市投资渠道看,因先期已在站点建设上做了相当大的投入,不可能在站点运行经费上再有什么资金扶持。从地方财政投资渠道看,津市作为一个工业立市的县级城市,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重,农村改革成本压力大,加之近五内中央要取消农业税,市财政在举债支持农村远教站点建设后,已无力再支付站点运行费用。从农民筹资渠道看,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架起了“不增加农民负担”的高压线,津市市自身也划定了“不向农民摊派”的底线,经费问题成了津市市在探索中必须逾越的最大障碍。
问题之二:农村远教站点资产怎样有效监管?津市市108个远教终端站点分散在4镇3乡101个行政村,分布面积达550平方公里,客观上增加了资产监管的覆盖难度。另外,由于远教站点资产权属不明,资产管理“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无法落实。在这中间,乡镇是远教工作的组织者,村是远教设备的使用者,两者都不具有资产所有权,最终导致资产监管主体不明,无法对资产实施有效监管。因此,怎样有效监管远教站点资产就成了他们在探索中必须正视的另一个难题。
问题之三:农村远教站点长效运行如何保障?由于农村远教工作是一项创新工程,在工作理念和管理方法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因而在运行机制上还存在两个急待弥补的“断层”。一是在组织系统管理上有缺失。市、乡、村三级远教组织架构虽已成型,但基本处于松散、人为、随意的原始粗放状态,相关的管理元素难以激活,层次管理链条没有焊牢。二是在区别不同站点的管理上有缺失,农村各远教站点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式,对管理不同模式站点缺少针对性。
直面重重困难和问题,究竟靠什么突破资产监管瓶颈?靠什么保障站点长效运行?他们经过反复调研,很快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农村远教不能游离市场经济搞体外循环,不能违背法治规律搞人治管理,不能独立于行政管理体系之外搞超体制运作,必须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着力探索有津市特色的农村远教站点长效运行机制。
二、创新思维,突破难点,探索资产监管多元实现形式
津市市在实践中提出了一个“三维探索、多元突破”的远教站点资产监管理念,即把远教资产监管放到“市场、法律、行政”的三维空间中去探索,用资本监管、协议监管、组织监管等手段,突破远教站点资产监管屏障,开辟了远教站点资产监管的多元实现形式。
借助法律手段,实施协议监管。主要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资产监管协议,依法实施对站点资产的有效监管。首先,是界定产权关系,明确监管主体。确定市远教管理中心为资产所有方,主管全市各站点设备;乡镇为资产托管方,协管村级站点设备;行政村为站点设备使用方,监管站点设备;学校、企业、协会、经济大户等为资产管理方,保管站点设备。其次,是界定职能,明确责任。规定资产所有方有权决定村级终端站点设备的购置与处理、资产的转移与回收等重大事项;资产托管方主要对站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协调关系、处理问题;资产使用方主要加强对站点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的完整和有效使用;资产保管方主要抓好对站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安防范。同时,规定了各资产监管方的具体责任。在设备安全上,要求使用方在设备安装前装好防盗设施,配备好管理员,制定相关防盗措施,如发生设备失盗、人为损坏等,由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使用方承担连带责任;在设备维护上,如管理方因日常维护及防火、防漏、防潮、防尘等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由管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设备使用上,管理方每月必须无偿为村支部提供三次以上党员集中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并进行电脑操作辅导。第三,是四方签约,规范监管。主要通过签订《终端站点设备监管使用协议》,在法律上确定站点资产权属、监管主体、主要职能、监管责任,对站点资产实施有效监管。四方还分别建立了设备管理台帐、管理员台帐、设备明细台帐,通过定期核对台帐,跟踪掌握设备保管和使用情况,做到了监管无疏漏。
运用市场手段,实施经济监管。鉴于远教站点本身就是一个由货币资本转化为设备资产、再由设备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他们对站点资产实施了两个方面的经济监管。一是实施经济制度监管。先后出台了固定资产监管、经济审计监管、经济责任监管、市场运作监管等一系列经济监管制度,在推动各村级站点自我约束的同时,将各站点设备置于了市远教管理中心的严格监管之下。二是实施经济政策监管。市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村远教站点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远教站点设备监管的意见》等两个文件,对站点设备产权界定、监管责任主体、资产监管责任、资产目标管理、分层监管措施、资产流失责任追究、矛盾纠纷调处、站点学用管理等,在政策层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站点运行与资产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政策规范和运行指导,规避了不同站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保证了远教站点按市场规律和程序要求科学运转。
整合管理资源,实施组织监管。主要是构建了两个组织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了外部对远教站点资产的监督体系。通过整合人大监督资源,建立了市乡人大质询、巡查两项制度,不定期对各站点资产管理与运行情况进行质询与巡查,规定受质询和检查的站点必须有询必答、有查必受。通过整合党内组织资源,市、乡(镇)组织部门定期对各站点设备监管、远教干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社会团体和社会舆论参与,对各远教站点资产保管和使用情况,可采取投诉、听证、建议、检举、信访等直接或间接、正式或非正式形式进行监督。二是建立了内部对远教站点资产的行政监管体系。在纵向监管上,将远教资产纳入市、乡、村三级目标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横向监管上,市公安、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别对站点资产保安、资产保值、资产使用、资产统计等实施专门监管。在产权监管上,市远教管理中心对全市所有站点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调整、处置,及时查处漏洞隐患。在资产监察审计上,市远教管理中心分别设立了监察室和审计室,并赋予监察室对各站点的资产和使用情况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裁决权;审计室对各站点有财务帐目检查权、调查取证权、责令纠错权、处理决定权、责任追究权、通报批评权。通过构建以上两个监管体系,做到了站点运行前防范性监管、运行中控制性监管,创造出了禁于未萌、止于未果的监管效果,确保了全市各远教站点资产无流失。
三、立足长远,谋划保障,构建远教站点市场运作机制
农村远教站点能不能长效运行,经费保障是关键。津市在探索中另辟蹊径,形成了独特的“资源、资产、资本”的市场运用理念。从资源角度看,建成后的远教站点设备是一个十分丰厚的资源,有较大的再开发空间;从资产角度看,设备不能资本化,滞约了站点作用的扩展,造成了资产的巨大浪费;从资本角度看,只要站点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并建立使用权流转机制,固定资产就能很快转化为营运资本,成为保障站点长效运作的“魔方”。基于这一市场化运作的前瞻思考,他们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使用权可以有偿流转”的思路,建立了以站养站、以业补站、以教辅站的三个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构建以站养站机制。通过资产使用权流转,将远教站点建在村部、村校或农户家里,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组干部、经济大户、产业带头人管理。管理方按照以站养站合同要求,在保证党员集中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前提下,主要采取无偿、微偿、低偿服务形式,发挥站点信息功能,随时发布供求信息,指导农产品进入市场;发挥科技推介功能,推广农业新技术,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文化娱乐功能,宣传政策法规,开展寓教寓乐活动;发挥产品营销功能,收购农副产品,提供农资服务,并承担管理期间站点所需运行费用。保河堤镇长寿村远教站点通过以站养站,不仅管理方承担了站点运行费用,而且使站点成为了全村党员学习的活动站,致富信息的发布站、农业科技的推广站、农副产品的收购站、农民群众的文化站。
构建以业哺站机制。通过站点资产使用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嫁接,将站点建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业主管理运作。业主在保证党员干部和群众集中学习需要的同时,通过远教网络了解各种信息,学习致富新技术,做大做强企业,用获取的直接经济收益反哺远教站点,全额承担站点运行费用。李家铺乡旭坪村水产养殖企业主李宗新,通过管理的村远教站点引进珠混养殖新技术,开发高效养殖水面300亩,吊养成蚌20万只,幼蚌100万只,年产鲜鱼10万斤,年创产值150多万元、利税20万元。他致富不忘远教,今年已拿出4000多元配合村支部培训党员和群众10多次,使49户村民通过学习水产养殖等技术,走上了共同致富之路。
构建以会补站机制。通过托管站点使用权,将站点建在产业协会(协会负责人家),由协会实行托管。协会托管期间,在满足党员、群众学习培训的同时,利用远教站点捕捉市场新信息、引进实用新技术,构建上连政府、下连农户、前连市场、后连基地的协会组织网络,通过产业基地示范、经济大户带动,网上产品销售,发展订单市场农业,为农民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并用协会公共积累支持远教站点运行,承担全部运行费用。渡口镇新湖村蚕桑产业协会主动要求管理远教站点后,纵向与市产业龙头企业万盛蚕丝绸公司联姻,建立“公司+协会+农户”的发展模式,成为该公司的最大种桑养蚕基地村,会员发展到210户;外向建立“大专院校+协会+基地”的新技术推广模式,常年聘请5名省级专家驻村技术指导,先后推广荷叶白、湖桑197、春桑青松X皓月、小蚕共育等新产品和新技术16项,提高了蚕茧产量与质量,今年春蚕价格较往年增长了1.5元/斤,秋茧价格预计可增长1倍,农户人均增收400多元。内部建立了“合同+订单+产品”的营销模式,产品保价订单收购覆盖面达100%。该协会今年已拿相互6000多元用于站点培训党员和蚕农技术培训。
四、比较分析,深刻反思,津市远教模式带来几点启示
比较分析津市在农村远教站点运行保障机制和资产监管机制方面的有效探索实践,深刻反思当前远教站点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津市模式”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要运用经济思维方式抓站点运行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远教站点既是一个资产又是一种资本,站点资产要保值增值、站点要长效运行,都离不开资本营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运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明确界定远教站点资本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站点使用权的有偿流转机制、产权监管机制、学用保障机制,确保远教工作真正“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津市市正是坚持了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注重从探索初期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到探索中期向市场经济渗透,巧妙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激活了远教站点资本,创造出了“以会补站、以业哺站、以站养站”的市场运作模式,为远教站点长效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启示之二,要运用法律管理的观念抓站点监管。资产监管是站点有效运行的前提和重要环节,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在法治基础上的资产监管体系,使其不因管理者的升降进退为转移,不因人为因素的干扰而改变,确保资产监管民主、公正、权威、有效;确保资产监管具有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资本运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津市市在对站点资产的监管上,从一开始就牢牢抓住了法律规范这个根本,用《远教终端站点设备保管协议书》的法律形式,行使了对农村远教站点资产的有效监管,杜绝了资产流失问题的发生。
启示之三,要运用行政组织资源抓站点运行监管。农村远教站点是在市、乡、村三级行政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站点的运行同样也离不开行政组织的推动。党和政府在抓“三农”工作方面有着丰富的行政资源,远教又是服务“三农”的创新工程、富民工程,二者目标的一致性,决定远教工作只有运用行政组织资源,才能有效推动站点运行管理。津市市的探索实践,正是有效利用了人大监督、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系统监督等各种资源,构成了一个完整、科学、有效的远教站点运行监管体系,确保了站点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有序运行。
(津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