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也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解开当前农村发展党员难题成为基层组织探索的重点。
一、找准根本点,确立新思路,增强发展党员的预见性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要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专干和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专干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支书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二是搞好规划指导。基层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明确具体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改善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党员的预见性、计划性、均衡性和针对性。三是定期督查考核。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制止,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检查结果要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抓住切入点,把握新趋势,增强发展党员的针对性
一是突出重点拓源头。重点做好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回乡高中生等五大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要分类建立人才信息库,落实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加强培养提素质。组织部门要整合培训资源,结合农村实际,调整充实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要注重实践锻炼,积极组织他们参与活动,通过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快速成长。三是强化管理树导向。要加强跟踪培养管理,建立培养档案;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定期整顿,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思想表现不好、入党动机不纯、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坚决清理出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导向。
三、把握突出点,改进新方法,增强发展党员的规范性
一是落实监督机制。基层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等四项制度,严格按“两推一考”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度。要坚持“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入口”关,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从源头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二是建立转化机制。要建立“后进村”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由乡镇主要领导主抓,进行重点指导,限期转化。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规定吸收党员,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工作程序不到位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任期内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党员的村支书,要坚决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