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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条例》学习 促进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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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1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党内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员干部之家,作为组织部门的干部必须要学好党内监督条例。为此,鼎城区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调查研究等形式,注重加强了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组工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意识、明确监督职责,为今后抓好监督工作打下了基础。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组工干部监督意识

    《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包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组织部长是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成员,自然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之一。而作为部务会其他成员和组工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后,明确了自己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责任。全体干部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增强监督意识,特别是主动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党内监督方面作出表率。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组工干部监督职责

    在抓好《条例》学习中,作为组织部门,我们首先把学习《条例》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形成主体动态的监控体系,为选用干部严把“入口关”,使素质一般的干部被排除在提拔任用的大门之外,不断增强干部自身素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其次把学习《条例》作为优化干部作风的有力举措来抓,将组织监督、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实行有机结合,对干部作风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经常性监督。再次把学习《条例》作为加强党内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来抓,在干部监督中,对发现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及时认真地查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组工干部监督行为

    《条例》系统地总结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历史经验,集中汇集了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对党内监督的基本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基本法规。我们在学习中,着重要求全体干部要以《条例》指导监督实践,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及平级之间的监督关系;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关系;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的关系。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遵守监督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只有全面地把握党内监督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正确行使监督权力。
(鼎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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