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担负着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因此对基层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具体讲,基层公务员要着力提高“四种能力”。
一要提高工作创新能力。要在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善于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办点示范、以点带面。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带头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去。要注重提高办事效率。
二要提高团结协作能力。坚持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做到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既尊重多样性及其个性差异,又能在多样性及个性差异中寻求统一性和互补性。为人处事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三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善于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四要提高社会维稳能力。要正视矛盾,并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要深刻分析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要认真检查本部门的工作措施和本人的工作作风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地应对、果断地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来源:安 乡)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