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石门县教育系统从三个方面着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强化措施,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是促进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的有效手段。今年,计划组织安排以下专项检查。一是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局里将继续搞好春、秋两季中小学收费工作督查,平时将进行随机抽查、信访调查和有针对性的督查。二是县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今年,拟检查1-3所学校,侧重从面上和宏观角度上推介典型、发现问题、促进学校管理和干部的廉洁自律。三是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石门县教育系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石门县教育系统治理“红色名片”、狠刹人情歪风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和逢年过节之机敛财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基建招投标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教师异动、招聘、资格认定以及中考、高考、自考和成人高考等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两个创建活动”,促进治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是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举措。示范县的标准去年已经下发,示范校参照示范县的标准执行。按照去年安排,到今年7月止,创建阶段结束,8月到10月,为县自评阶段,县接受乡(镇)和学校申报,组织初评,并向市申报。11月到12月,为省检查和表彰阶段。各单位一定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促进教育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一是明确“基本要求”。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不出台收费项目和扩大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组织教师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违反常规安排作息时间。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不歧视、侮辱、排挤和体罚学生;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家教家养;不推销商品或强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从以往几年的情况来看,这些要求落实还不是很好,学校强制学生搭餐和消费在一些地区屡次发生,教师有偿补课一直没有完全遏制。今年,我们将对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解剖典型。凡是违反“基本要求”的学校,校长要免职;凡是违反“基本要求”的干部和教师,要作待岗处理。严重违规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教育局将对重点案件进行直查快办,严肃处理。二是明确各级的责任。对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层层开好动员会,把教育行风建设的责任、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教职员工。等下,教育局将与各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各学校校长也要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改进考评办法。教育局对各学校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情况实施目标管理,凡是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在对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违规情况严重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教育局直接组织对各学校的评议,对评议结果排序、讲评,并在教育系统内公开。对测评中排名前两位的予以表彰,排名末位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年内反映违规违纪的举报明显下降,违规收费金额明显下降,学校的办学行为明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明显增强,社会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石组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