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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铁面组工” 做坚持原则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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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4日  来源: 原创调研    点击次数:

 

  当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正在各级组织部门扎实开展,活动明确提出要争做“六个组工”,打造好其中之一的“铁面组工”,符合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特殊性质及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坚持三项原则,把握打造“铁面组工”的精神实质

  一是立场坚定、恪守规章原则。要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加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选人用人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中做到正直如绳,心如规矩,不偏私,不逢迎,决不看脸色行事、凭感情用事、随风向做事。对错误的思想、观点、言论、行为,敢于斗争,坚决制止,不人云亦云,不以讹传讹;对违纪违章的人和事,敢于批评,敢于纠正;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敢于抵制,敢于碰硬,不见风使舵,不唯上、不媚下;对拉关系、套近乎、搞交易的行为,敢于义正辞严、态度鲜明,决不能丧失理性、原则和立场,坚持做党纪、原则、正策的捍卫者;对那些跑官、买官、骗官者,决不能搞照顾、开绿灯、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二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要有五湖四海的胸怀,对干部、党员、人才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坚持按事业的需要用干部,按干部素质用干部,按规定程序用干部。在考察、评价、推荐使用干部中,不掺杂个人好恶恩怨,不搞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决不能囿于同学、同事、同乡等小圈子,使那些没有进入小圈子的优秀干部得不到及时合理的使用。决不能给那些借亲属、熟人搞不正之风的人提供可乘之机,做到亲朋之言听之有鉴,亲朋之托思之而行,亲朋之事处之有章,秉公而用,不为关系所累、亲朋所扰、私情所困。绝不能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换取一两个人或少数人的面子和心态平衡。

  三是实事求是、主持正义原则。当干部、党员、人才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有胆量站出来主持正义;当干部、党员、人才受到错误处理时,要有勇气及时给予纠正;当干部受到误解时,不能坐视不管,要出面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当干部有小毛病、小问题时,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以致积小成大,不可挽回,要及时提醒,主动帮助,防微杜渐;当干部犯错误受到处分时,不能冷眼相对,一棒子打死,要拉他一把,给予关心和温暖。

  二、强化三种意识,明确打造“铁面组工”的具体要求

  1、责任意识。当前,在个别单位还时有不正之风发生的情况下,无论是启用真正优秀的人才,还是调整确实不称职的干部,往往都需要排除阻力和干扰。因此,组工干部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原则不动摇。决不能为迎合个别领导的要求,或为个人私利而放弃原则,导致造错人用错人,使党的形象、人民的事业受到损害,使忠诚于党的干部受到伤害。对干部“一把尺子、一杆秤”,用一个标准衡量,对受到不公正对待和不恰当处理的干部,要主持正义,说公道话;对违反党的干部政策的错误行为,要严肃批评;对各种跑官风、说情风,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反对。

  2、程序意识。干部工作是政策性、程序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组工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这既是一种职业操守,更是一种党性体现。不管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把上级的各项政策、原则转化成一个个规范严谨的工作程序,并认真加以贯彻实施,不讲程序的事不干,不合政策规定的事不做,敢于抵制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人和事,坚持用严格的程序选人,用严明的纪律选人,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评判。

  3、勇敢意识。由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特殊性,使得组工干部常常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说情办事的压力甚至阻力。有的来自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有的来自家庭子女、亲朋好友,有的来自同事同乡和同学战友,等等。面对种种压力和阻力,组工干部必须具备勇敢意识。培养勇敢意识,关键就是要戒“软”,树立碰硬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去考虑问题、推动工作,才能做到不随波逐流,敢于同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敢于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干部主持公道,不随声附和,不当“好好先生”,不明哲保身,不阳奉阴违。

  三、建立三项机制,提供打造“铁面组工”的制度保障

  1、建立高效的素质优化机制。一是强化教育提高。要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按照既要“对事”、又要“对人”的要求,强化组工干部的思想改造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个人品行,为当好“铁面组工”打好思想根底。同时,全面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条例内容熟记于心,把握原则,提高选人、用人的理论水平。二是强化素质把关。要提高组织部门的进人“门槛”,把思想素质过硬、党性原则强的干部选拔进来。对于负责干部工作的同志,要经过长期的考验。不能凭感情选人,靠关系调人,借义气用人。三是强化实践锻炼。要有意识地将组工干部放到复杂环境中、重要岗位上去锻炼,特别有重点地安排组工干部参与班子换届考察、干部年终考察考核工作,在实践中提高他们把握原则的能力。

  2、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一要完善监督制度。按照“铁面组工”的要求,对组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做出严格、可行的规定,并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二要拓宽监督渠道。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民主监督与法制监督相合、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坚持组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听取社会各界对组织部门、组工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政协、纪委干部全过程参与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干部工作公示制度,将选拔职位、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中反映的问题,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3、建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坚持领导率先垂范。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要在用人程序上做表率,认真运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按标准选人、按需求择人、按程序用人,坚决防止“该走的程序走了,不该用的人用了”的错误作法。要在抵制不正之风上做表率。切实做到严格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得失。在权势、名位、金钱、美色面前,经得起考验、抗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要在遵守纪律上作表率。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设“高压线”,常念“紧箍咒”,做到警钟长鸣。要给敢于坚持原则、铁面无私的组工干部以公正待遇,防止他们遭受打击以及得不到重用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将铁面组工干部用到重要岗位上去,给他们更大的发展空间,对投机、圆滑的组工干部要及时调整,形成正确用人导向。要严肃处理违反组织原则、纪律办事的组工干部。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纪律办事,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组工干部,必须坚决从严处理。轻者予以诫免,重者调出组织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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