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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核办法 提升公务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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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考核是公务员选拔任用的基础,能否对公务员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直接影响着公务员的管理和使用,决定着用人导向,影响着公务员的政治追求和价值取向。目前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优秀等次“重将轻兵”。即一些单位优秀等次向领导干部倾斜,领导年度考核年年优,由于受优秀等次名额的限制,一般干部工作再突出也无缘优秀。二是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有政策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者,可晋升一级工资。正是因为有了增加工资的机会,有的单位将公务员优秀等次一人定三年,三年一轮换,使单位所有公务员优秀等次轮流坐庄,变相的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当作“福利政策”,让每位公务员或早或晚可以享受。三是优秀等次论资排辈。有的单位在优秀等次评定时,搞论资排辈,将优秀等次按单位公务员级别的大小、资历的深浅,依次轮流,先领导,后一般干部;先资历老者,后资历浅者。四是优秀等次领导圈定。有的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时,搞个别领导说了算,不尊重群众意见,要么不进行民主测评,要么开展了民主测评,也是做样子、图形式,谁评优秀、谁定称职,圈定几个人了事。

    针对以上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办法,使考核发挥应有的作用,应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对考核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审批关。要依据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比例,按机构编制数核定优秀等次名额,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专栏的形式予以公告,杜绝各单位自行其是,不按规定确定优秀等次名额。二是把好测评推荐关。要监督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推荐,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把分数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把好优秀等次人员考核关。要按各单位上报的优秀等次名单逐一进行审核,看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群众是否公认,看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是否优秀。四是把好公示关。对已考核并认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以平时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就要围绕目标设定,量化分解,定期测评,年终考核,结果公示等环节组织实施,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综合考察评价,年终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在对公务员进行实绩考核后,还要推广到依照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真正建立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机制。使每年岁尾年初,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陆续走入正轨,公务员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到底如何,将会在单位组织考核后一一予以公正评价,以更好地引导公务员在新的一年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争取更大进步,创新考核方法,坚持用实绩检验干部,真正做到以考核促进工作。

    三、要创新考核工作机制。一是注重层次管理,完善考核制度体系。要求各单位采取年初对各股室出台《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必依。根据工作目标与每个工作人员签定目标责任状,做到职责分明,绩效挂钩,增加层次管理的透明度,明确在季度考核中采取综合评定,综合干部职工测评、分管领导、党政集体评议结果,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划等。二是注重日常督查,创新考核工作方法。日常考核以督查上班、下单位和学习等情况为主,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并年终奖罚兑现,季度半年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结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实绩挂钩,年终对工作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能胜任的二层骨干采取轮岗。三是注重“三个结合”,确保取得考核成效。第一是坚持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中,将二层骨干和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划等,并合理分配评先评优比例,使考核测评划等更科学、更贴近实际。第二是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有机结合。根据目标管理责任状,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回头看”,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发函通报的形式接受监督,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使考核结论更加准确。三是坚持与行政领导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有机结合,以工作评议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水平的提高、工作任务的完成,规定凡在半年或年度的评议中,测评位于靠后的股室,其负责人和一般干部不予评先。

    健全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在出台考核总体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提升考核在考核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增强考核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素质提升,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汉寿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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