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陵区委组织部
针对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在建立完善干部培训的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要建立干部任职资质制度。各级组织部门结合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岗位职务规范,提出各级各类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文化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求等任职资质,定期组织干部参加任职资质测试,对于不能通过任职资质测试的,不得提拔任用。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领导岗位,领导者在岗前后,必须参加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设置必修的专业知识课程,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必修课程的,要采取停职留岗参加培训等强制措施。
二是要建立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组织部门要制定出整个干部队伍继续教育培训的计划,开辟多种继续教育培训的渠道,提供多种教育培训的方式。同时,要引导干部自觉地在岗学习,定期指定一批必读书目,提出读书的目标、重点思考题和基本要求,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交流活动,定期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让干部通过培训实现其知识结构与工作岗位的最佳匹配。
三是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针对当前干部培训过程中考核流于形式,考试组织得不周密、不严格等问题,要结合实际,从干部参训的不同形式、不同类别出发,制定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要把考试考核情况通过某种形式反馈给干部主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利用计算机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防止漏训和重训现象的发生,由组织部门与培训机构共同负责,将每位干部接受政治理论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层次、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等)记录在案,并适时提供给干部任用部门,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资格预审时,要把参加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重要条件之一,教育培训没有达到一定要求的,一般不予提拔任用,待经过补训合格后再任用。确有特殊情况的,在任用时,应将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公示的内容之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