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
二、负责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的录用(聘用、聘任)、调配、考核、培训、交流(轮岗)、回避、工资、福利、奖励、离退休、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
三、负责科级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科级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市直机关除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其他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前备案,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前职数审核,负责办理从市直单位以外和从企业调进市直单位的科级干部的调动审批,负责办理从身份外调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审批和调动手续;
四、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进人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会同市人事局制定下达公务员录用计划,共同组织录用(补充)国家公务员考试、市直机关身份内补充国家公务员有限竞争考试、市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考试,共同审批录(聘)用人员,单独组织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五、负责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骨干竞争(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审批和业务指导;
六、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