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外协副厂长(副经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我市的工业发展步伐,促进民营工业企业和全市经济的发展,同时培养锻炼机关干部,2006年第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外协副厂长(副经理)选派工作方案》,2006年以来从市直机关共选派了4批73名干部到民营工业企业挂职担任外协副厂长(副经理),几年来,外协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优化了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了企业党建,培养锻炼了机关干部,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目前,规定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职责主要是5条:一是及时向企业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企业落实运用好这些政策规定。二是协调企业与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具体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影响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的有关问题。三是积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出谋划策,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四是积极协助民营工业企业抓好党的建设。五是虚心学习,加强个人品德修养,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个人成长进步。
(三)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选派
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选派程序是:
1、征求企业意见
由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征求民营工业企业选派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意见,并进行情况综合,将综合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
2、与市直单位衔接
根据企业需求情况,干部四科与市直有关单位衔接,确定派驻企业和委派单位。
3、单位研究呈报
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呈报拟选派的外协副厂长(副经理)人选。
4、考察了解
干部四科会同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对相关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考察了解。
5、提出初步方案
干部四科综合考察情况,提出选派外协副厂长(副经理)初步方案,与市经委沟通,并再次与企业衔接,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6、研究确定人选
干部四科向分管部领导汇报,再报部务会研究,之后报有关市领导审定。
7、聘任
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市直相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及选派人员的见面会下派,被选派人员到企业试用一个月,企业满意的向选派人员颁发聘任书。
(四)外协副厂长(副经理)的管理
外协副厂长(副经理)下派后的管理,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为主,市委组织部协助。
1、被选派人员一般一定两年。两年后,根据企业要求,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可以继续留任。
2、被选派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
3、被选派人员到企业任职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原有职级不变,并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
4、被选派人员为企业出差的差旅费由企业负责。对他们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补贴,经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具体标准按市财政的有关规定办理。
5、被选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6、兼职的要妥善处理好单位工作与企业工作之间的关系,主动加强同企业的联系,每月到企业工作天数在8天以上,并由企业进行考勤登记。做到企业的工作优先接受,企业的任务优先完成。
7、被选派人员的考核,实行单独考核,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派驻企业和原单位协助,每半年考核一次。以到企业现场考评为主,年终考评后,考核结果向派出单位反馈,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