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干部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临澧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确保把人看准看真,选准用活,努力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一、在干部推荐中扩大民主。坚持从实际出发,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力求使民主推荐客观真实,科学准确。一是科学界定民主推荐范围。对单位规模不是很大,管理幅度和层次适中,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比较了解,人员容易集中的,实行全员推荐;对规模较大、所属单位较分散,人员不容易集中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除了让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到部分基层单位推荐或由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推荐。二是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方式。对参与人数较多、范围较大的民主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对干部职工人数相对较少的单位,采取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推荐;对领导班子不团结、派性严重的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三是合理运用民主推荐结果。认真搞好民主推荐情况的综合、梳理与分析工作,既充分体现民意,又注意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于那些确属德才素质好但因为工作分工原因而与群众接触不多的同志,或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罪了一些人的同志,即使民主推荐不是很理想,也将其列为考察对象。
二、在干部考察中扩大民主。一是提高考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建立考察预告制度,推行差额考察制度,实行考察结果公示制度等,打破干部考察中的神秘色彩,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和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实现开放式考察。二是增加考察工作的深度。坚持综合动态性考察。切实增加考察次数,加快考察频率,将届中、届末考察,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长短结合的考察工作机制;坚持多层面复合性考察。广泛深入到考察对象工作的单位、分管的部门、联系的点上、服务的现场,在与干部群众广泛的接触交往中,直接收集第一手资料;坚持全方位立体性考察。全面了解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增强对干部德才表现及工作实绩的感性认识。三是保证考察工作的准确度。坚持实行考察结果审核制度,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对考察结果及其组成人员进行审核,准确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
三、在干部任用决策中扩大民主。在用人决策环节,注重扩大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防止干部任用上的个人说了算。决策前认真听取职能部门的意见,使决策“前置”。决策中充分尊重每位常委的意见,使决策权力“均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讨论干部的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成员到会才举行会议,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志同意形成任免决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常委会集体讨论干部任免,防止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防止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同时,在干部任用决策工作中大胆创新,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票决制或差额票决制、全委会表决制等办法,进一步扩大决策面。
四、在干部任用监督中扩大民主。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将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时刻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强化上级监督。县委调整任免干部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委组织部,便于上级党委了解掌握干部调整使用情况,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对民主推荐票数不高、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干部,都在任用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调整县委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干部时,都严格征求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充分明确每个县委委员在用人上的权力、职责,强化干部选任工作各个环节的相互制衡,防止个人权力过分集中。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搞平衡照顾,把干部的任用作为权力再分配的筹码。县委全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当场予以公布。三是强化横向监督。组织部门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干部情况,防止干部查用脱节。强化了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好选用干部程序和质量关。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加强宣传,让群众了解干部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了解监督的内容;建立群众举报和信访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疏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揭发检举干部任用工作方面的问题,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保证群众监督到位。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媒体介入制度,允许媒体对干部选拔全过程适度报道。坚持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采取公众场合张贴、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对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临澧县委组织部 胡凯辉
(责任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