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是指党委组织部门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受理和解决党员、干部、群众或者有关组织通过书信、走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或反映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活动。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以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和2006年中组部印发的《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
《信访条例》的内涵和基本精神体现在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等四个方面,是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原则,包括实事求是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赋予了组织部门六大工作职能;用列举的方式举出了八条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程序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公室在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中起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检查监督的作用,主要任务:
一是做好日常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工作。所有来电、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对信访事项按照重要信访和一般信访、自办信访和转办信访所涉及的不同职能科室进行分类处理。
二是反映信访情况。通过信访登记、受理、办理,对信访工作中带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定期的分析,做到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坚持信访信息分析报送制度。
三是解决信访问题。通过实地调查、查阅原始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有效形式办结一些重点、难点信访案件。
四是加强信访调研及对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新的信访工作制度、方法。
五是对基层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量化考评,组织信访业务培训,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经常性交流活动。
信访干部是信访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者,需具备相应的基本素质:
一是政策水平。包括熟悉政策、理解政策、执行政策和把握程序。
二是阅读判断能力。对信访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正确判断。
三是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是综合分析能力。从反映的零碎情况中综合分析出有价值的信息。 五是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