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轻干部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常德市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工作规划》的要求,在班子换届和换届后的班子调整中,要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1、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干部达到36名左右;选拔15名左右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入区县(市)政府班子,其中要有1-3名2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2、50%以上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要有1名40岁以下的干部;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的正职要达到5名以上, 其中35岁左右的正职达到3名以上, 35岁左右的副职达到20名以上。
3、各区县(市)30岁以下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要有2-4名,其中党委(工委)书记要有1-2名。27岁以下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要有一定数量。
4、市直单位的中层骨干中,35岁以下的科长达到科长总职数的10%以上;10个科室以上的市直正处级单位,一般要有1名30岁以下的科长。
5、建立一支700人左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调整补充后的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35岁左右的不少于50%,30岁左右的不少于20%。
6、选拔100名25岁左右的战略后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加强跟踪培养。
7、加大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党员干部中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保证各级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
(二)工作措施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在措施上要重点落实常办[2007]36号文件精神:
1、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库;
2、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3、多渠道培训优秀年轻干部;
4、选派年轻干部到机关、基层挂职锻炼;
5、选派年轻干部到区县(市)任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
6、启用一批战略后备干部;
7、加大省委公选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力度;
8、宣传推介优秀年轻干部;
9、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