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维护费使用管理办法》(湘财行[2005]29号)规定:
各级财政、组织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其运行维护费实行分级负担的办法,以市(州)、县(区)、乡镇三级财政为主负担。省财政在2005-2010年期间给予适当补助。各级组织部门可从党费中适当补助,相关职能部门从涉农专项经费中给予适当支持。经济条件好的村,应积极筹措资金,自行解决站点运行维护费。
乡镇站点运行维护费由乡镇自行解决。建在中小学校的站点,其运行维护费的管理执行教育部门制定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