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组通[2009]71号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政治部),市直各单位政工(组织、人事)科: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湘组 [2009]111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22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
湘组〔2009〕111号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组部关于“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的要求,现将各市州开展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报告两评议”安排在2009年年底或者2010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也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进行。下列人员参加民主评议: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或者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市州委书记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三、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件1、附件2)。本年度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评议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新任用的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新任用的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新提拔的下一级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新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四、“一报告两评议”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市州委组织实施。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市州委组织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市州委常委会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六、省委组织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督促指导被评议的党委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督促被评议的党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市州委组织部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七、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八、省委各部委和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附件: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样表);
2、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