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监督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监督的排斥力大。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思想上消极抵触。就存在的现象看:一是在对待监督心态上,心中有“鬼”的,当然怕监督;即使是问心无愧的,也容易引发另外一些心理想法。说把他看低了,怎么对他那么不放心,等等。二是我们监督对象是不同领域的领导者,我们要监督的是他手中的权力,而恰恰是他们手中的权力,却可以不让你去监督他,甚至可以用来制定框框、条条,规定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什么范围内可以监督他,怎么监督他,其他的不许洞察,也不可以使用你想用而他不许使用的方法和手段。因而接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2、监督执行不力。主要表现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依然存在,各种监督有时流于形式。近年来,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虽有明显加强,但在监督主体方面仍存在严重缺陷。一是上级监督“雾里看花”,时隐时现,若有若无。有的对下级搞亲疏关系,拉拉扯扯,放弃监督;有的感情至上,出了问题就袒护,不愿监督;有的怕得罪下级失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利害相关,怕“牵动荷花带动藕”,回避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苍白无力,互保平安,一团和气。其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三是群众监督如“水中望月”,有影无实,形同虚设。普通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也有的想监督而不敢监督。
3、监督盲区较多。目前,随着干部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监督机制也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较多的盲区。表现在:对下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抓出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同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乏力;对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比较到位,但对“八小时以外”监督乏力;对一般领导干部的监督容易做到,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乏力;事后监督处置及时,但事前、事中监督乏力。
4、制度落实不够。目前干部监督工作从上到下都很重视,制度规定出台的也不少,但多数制度原则性强,操作性差,缺乏后继措施,实施起来收效不大。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再如提出要管好领导干部的“三圈”即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采用什么方式监督,通过什么渠道监督,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往往是报告上写写,会议上提提而已。还有干部推荐和考察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操作性上都有欠缺,落实和执行得都不够到位。
二、思考与对策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自觉性,提高主动性,坚持经常性。要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同时,也要重视“外因”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通过教育,提高组织工作者素质,增强监督能力和水平。
2、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一整套预防为先、监督有效、符合法制的制度体系。一是查找目前制度体系的漏洞、缺陷和薄弱环节,然后寻求对策,弥补不足,建立健全对干部从工作到生活的完整监督体系。二是在制度的预见性、全局性、程序性、严密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从而发挥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三是要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到人。凡在有关监督制度执行中,不按原则和程序履行职责而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执行人及其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要加大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要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经常进行全面的或局部的检查,强化制度监督的权威性、 严肃性和有效性,做到有制必依,循制必严,违制必究。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
3、建立完整的对干部监督的网络体系。发挥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其他机构的监督职能,形成监督的合力。一是强化党内监督。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奖惩结合,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力度。通过对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干部职务的升降实现对领导干部更有力、更有效的监督。要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班子内部比较了解情况,平时在一起工作,监督起来比较方便。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的一种好形式,应逐步使之规范化。要加强广大党员对干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对干部的监督作用,就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党员享有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 和控告权等权利。二是强化群众监督机制。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让群众的意见起作用。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横向部门联合。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任免干部前,要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也要参考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党校的协调。发挥宣传部门的宣传教育和党校的干部培训职能,多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注意发 挥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组织部 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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