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管人才机制体制建设的思考
2002年底党中央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根据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首次提出了“党管人才”的新要求和新思路。2003年12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会后随之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将“党管人才”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此,党管人才正式进入组织工作范畴。
党管人才的重要性上升到如此高度,有它的必然性。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从党管人才的提出,到党真正管起人才,还有一个过程,其中机制体制建设将是关键一环。结合自己党管人才一线工作的体会,谈几点在机制体制建设方面的认识:
一、党管人才对象难确认。
党管人才对象难认,有的人可能不会认同,因为我们党有重视人才的传统。但实际上,“人才“二字好写,真正要弄懂什么是人才、哪些人是人才,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难点一:党管人才,具体来说是管哪些人才?
“党管党员、党管干部”,是我党立党以来的宗旨,也是我们党一条基本组织原则,可以说这是组织部门的主业。这很好理解,只要你加入的中国共产党,就属于党管的对象,只要你是党的干部,就属于党管的对象。
但是,一句“党管人才”,使党管的对象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解释,“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和现实情况,理论界和党管人才一线工作者陆续提出了“三支队伍”之说: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六支队伍之说”,在三支队伍的基础之上,再加上“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新型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七支队伍”之说,某地原籍在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越来越成为党管人才重要内容;在整个人才层面,又指出所谓“体制内”和“体制外”人才的区别,并特别强调“体制外”人才目前已经占到了我国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将是党管人才的重要阵地。
对象过于宽泛,其实是就是没有对象,因为对象的宽泛,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失去操作的标准,导致工作无法开展。显然,党管人才,到底管哪些人,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界定。第一,要有主次轻重之分:不管什么地方,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都将是党管人才的重点和核心,这三类人才不但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而且代表了社会的主流和发展方向,任何时候,这三类人才都将是党管人的主要工作;第二、要考虑经济特色:而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就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工业发达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则应该成为党管人才的主要阵地;第三、要考虑当前的人才形势:目前,我国的人才总量发展很快,“体制外”人才越来越多,已经占到了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但原有人才管理的机制体制不能很好的覆盖“体制外”人才,所以,“体制外”人才必然要成为党管人才的重点。
难点二:党管人才,是管什么样的人才?这是一个人才评价标准的问题,同样党管人才对象确定的核心因素,缺少了人才标准,党管人才的对象仍然无法确定。
对人才的评价,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在毛泽东时代,评价人才的标准就是“又红又专”,邓小平时代的标准叫“德才兼备”,江泽民的人才标准叫“靠得住、有本事”, 今天,在科学人才观的指导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成为评价人才主要标准。
从评价标准的演变来看,最新的人才标准可以说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人才的本质,具有客观、多维、灵活的特征。但是,新标准因为增加了更多的评价要素,也必然增加人才评定的复杂性。这就有可能在总的指导原则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分类统计,形成多元的人才评价标准:党政干部是不是人才要群众认可;企业经营人才则要经过市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劣,同等的认可是必不可少的;而创新型人才的评价,国家科委提出两句话:第一,搞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家要经过国际同行认可;第二,搞应用研究的科学家要经过市场认可;同时,人才标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受到地域层次的影响: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县里被视为人才的,在市、省的人才标准看来,可能就不在统计之列,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算得上优秀人才的,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只能算一般人才,这种地域层次的影响也会影响到人才的评价。
二、党管人才机制难建立。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带有全局性的工作,机制体制建设都将是影响成败的关健。党管人才,现在一大难题就是如何建立高效有律的机制体制。
我们原有的人才工作机制体制,是相对简单的。第一、来源集中,基本都是经过大中专院校培养起来的;第二、去向单一,一毕业就分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三、管理到位,这受益于国家原有体制,各单位管得很到位,基本上形成了党政人才组织部门管、专业技术人才人事部门管、技能型人才劳动部门管;教育、卫生自己管,虽是各自为战,但也自成体系。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意识的形成,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体制外”人才越来越多,对人才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党中央提出“党管人才”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鉴于党管人才的复杂性和当前人才工作的现状,确立系统的人才工作思想至关重要。特别是组织部门,既担负着党政人才的具体管理,还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任务,系统的人才工作主要就是要从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体现。所以,组织部门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能只管“一支队伍”,还要牵头抓总管好余下的“六支队伍”,不能只是简单的管理,而且重点是从宏观上把握,努力建设有效的系统人才工作观念,形成人才工作一盘棋;其次要理顺组织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组成一个有效的工作体系,克服过去各自为战对人才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要重点建设一支人才工作队伍,特别注意对社会力量的吸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搞好人才工作。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文中提出:党总揽全局,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这是机制体制建设方面的指导性言论,但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这一政策,建立高效的党管人才机制体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反思。
反思一:组织部如何做好牵头抓总?党管人才要求党总揽全局,党委统一领导,但最后都要落实到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上,通过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体现党的总揽全局,体现党委的统一领导。
仔细分析,“党管人才”中的“管”和“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中“管”的工作重心是不同的:党管党员、党管干部是组织部门的“老业务”,特别是区县这一级组织部门,可以说,微观工作多于宏观工作,具体工作多于指导性工作,虽然在“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上,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这并不能直接套用到党管人才上来。
党管人才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组织部门党管人才的必须跳出组织部门专注于党政人才一隅的局限,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思考,将工作重点放在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上,充分利用我国原有的人才管理体制,不能在具体事务上作过多的纠缠,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反思二:如何明确各部门职责?党管人才政策的提出,可以说是我国人才工作的一大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初步形成了一个系统的人才管理体系。但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由于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并没有很有效的开展人才工作,这不能说是党管人才在机制建设方面的一大缺失。所以,机制建设的重要一块,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党管人才方面的所要承担起的具体工作,并督促他们着手开展工作,特别是那些有对口行业的单位,比如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同时,对那些部门职能不能覆盖的行业和地区,要根据党管人才指导方针,明确主管部门,使人才工作能得到有效全面的推进。
3、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其实,党管人才政策的提出,其现实根源是我们当前人才总量不断壮大,人才的分布也呈现全民性,全阶层性,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所谓的“体制外”人才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体制外人才占到了我国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不再像以前优秀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党政部门,实行“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就能很好实现党管人才。这个客观现实决定了党管人才的全民性,决定社会力量参与党管人才的必要性。特别是有些类别的人才,政府职能部门根本管不到,如果缺失了社会力量的参与,就会存在人才工作的空白。社会力量参与到党管人才工作中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具体从事什么具体工作,组织部门如何进行规范和指导,特别是针对体制外社会力量参与,如何进行监督、管理、激励,提高他们参与到党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这是人才工作机制的软肋。
三、党管人才观念难跟上
党管人才政策自2002年提出,2003年以党内法规定下来、正式列入党的日常管理工作,已有四年多了。工作的开展,困难很多,但最大的挑战应该是来自于观念上的挑战,观念转变没有跟上来,工作自然会受到影响,有时还是重大影响。
1、要变各自为战为系统管理。以前,我们的人才工作相对简单。大部分优秀人才都集中在党政机关,大中专毕业生,一毕业就分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去向明确,而且组织人事关系都管得很到位,基本上形成了党政人才组织部门管、专业技术人才人事部门管、技能型人才劳动部门管的局面,教育、卫生自己管,虽是各自为战,但也自成体系。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意识的形成,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体制外”人才越来越多,对人才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党中央提出“党管人才”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鉴于党管人才的复杂性和当前人才工作的现状,确立系统的人才工作思想至关重要。特别是组织部门,既担负着党政人才的具体管理,还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任务,系统的人才工作主要就是要从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体现。所以,组织部门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能只管“一支队伍”,还要牵头抓总管好余下的“六支队伍”,不能只是简单的管理,而且重点是从宏观上把握,努力建设有效的系统人才工作观念,形成人才工作一盘棋;其次要理顺组织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组成一个有效的工作体系,克服过去各自为战对人才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要重点建设一支人才工作队伍,特别注意对社会力量的吸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搞好人才工作。
2、要变有限管理为全面管理。要变有限管理为全面管理,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样的人才才算人才,这涉及到人才标准问题,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说到了;另一个问题就是 “体制外”人才的问题要不要党来管,这也在观念存在冲突。由于体制原因,体制外的人才基本上都是自由人。但随着我国人才总量的不断增加,体制外人才越来越多(据统计,现在已占到一半以上),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为国家、社会地发展创造大量的财富,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体制外人才受到政府、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人才评价标准的重新认定,就是体现政府对体制外人才重视,党管人才政策的提出,也就是要求党把体制外人才管起来。政策出来了,但观念并没有转变过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党管人才还没有上升到足够的政治地位,重视不够;二是党管人才太复杂,涉及面太广,搞不好,会影响“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主业,积极主动性不够;三是党管人才管得太多,怕影响其他职能部门的反感,部门协调不够;四是各职能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够,对党的人才工作配合支持不够。
3、要变“管”人才为“服务”人才。以前人才工作突出一个“管”字,组织部门管党员干部、人事部门管技术人员、劳动部门管工人,这是符合当时的体制和实际情况的。因为,不论是从组织关系上,还是业务关系上,都有一定的从属关系,而且管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也服“自己人”的管,人才工作相对简单。但是,今天提出党管人才,如果再按以前“管”的思想开展工作,特别是按照行业归属管理,不能形成人才工作一盘棋,是行不通的:第一、党管人才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各行各业的人才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规范化管理,可能会带来职能和利益上的冲突,工作将难以开展;第二、 “体制外”人才的管理可以说是党管人才的一个重点,如果继续沿用组织管理那一套,不一定有效,因为体制外人才都是根据市场规律变动而变动的,要把他重新管起来,不但不利于人才的流动,还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第三、党管人才虽说是“党”管,但是,光凭“党”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阶层都参与进来,形成系统、全面的管理,才能真正把党管人才管起来,体现党管人才“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
来源:武陵区委组织部杨海峰
(责任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