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桃源县委坚持“培、管、用”并举,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把选调生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促其健康成长,尽快成才。近三年来,共接受省委组织部选调生22人,这批选调生年纪轻、文化高、潜力大,通过组织培养和自身努力,目前已有1 人担任乡镇党政正职,5人担任副科级职务,7人通过公开招考调入市直以上机关工作,其中1 人考入省财政厅工作,1人考上北京大学研究生。其主要措施是:
培养实行“四定”。桃源县为确保选调生达到培养锻炼效果,实行“定点、定岗、定责、定人”的培养措施。定点,是把选调生安排到条件艰苦、班子团结、“一把手”善于带班和年轻干部成长环境比较好的乡镇工作;定岗,是把选调生放到容易熟悉全面情况的岗位上工作,如办公室、共青团等岗位;定责,是明确选调生的工作职责;定人,是确定党委主要领导为培养锻炼责任人。通过“四定”措施,从而加大了培养力度。
选任不拘一格。县委对选调生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三条措施。一是多岗锻炼。据各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特长,分批选送选调生到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委办跟班学习,培育他们的宏观思维和驾驭全局能力,增强服从大局、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如现任兴隆街乡乡长覃斌同志,是一位30岁的回族干部,参加工作5年经过4个岗位的锻炼。二是优先启用。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选调生,做到“四个优先”,即提拔干部时优先考虑选调生、县直部门空编时优先补充选调生、正科级以上后备干部队伍调整时优先充实选调生、重点岗位优先使用选调生。三是大胆提拔。按照培养一个、成熟一个、提拔一个的原则,对经过多岗锻炼,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选调生,县委及时大胆提拔使用。
监管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对选调生的监督管理,规范其行为。一是谈话教育制度。凡是有选调生的单位所联系的县级领导和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每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谈话教育,总结成绩,指出问题,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二是跟踪考察制度。组织部每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掌握其德才表现,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三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选调生婚丧喜庆和离岗外出必须事先向组织部报告。四是工作汇报制度。要求选调生每半年向组织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年底组织部召开一次选调生座谈会,全面听取他们年度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个人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张跃清)
(责任编辑:朱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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