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有限竞争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常组函[2010]20号批复,我院拟采取有限竞争的方式面向全市政法系统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现予公告: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侦查业务4名
检察业务4名
综合业务2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具有公务员身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检察官或法官、律师任职资格或已获得司法资格证书。
特别条件:侦查业务报名者限男性,且有5年以上从事侦查或法律工作经历。
三、报名、资格审查(2月21日—23日)。
所有报名人员持本单位同意报考及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及相关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彩色免冠照2张,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理报名手续,政治部予以资格审查,确定参考对象。
四、笔试(2月下旬)。
笔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考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专业考试分侦查业务、检察业务、综合业务(综合业务主要考申论)。上午9:00—11:00进行综合考试,所有参与笔试者试卷相同;下午2:30—5:00进行专业考试,参与笔试者根据所报考职位类别分别考侦查业务、检察业务、综合业务。综合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2月下旬)。
面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3月上旬)。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七、综合考察(3月上旬)。
成立考察组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八、确定拟选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人员,并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审批。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