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坚持“堵与疏结合”、“治与养结合”,处理好两个辩证关系,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树立良好导向,净化用人风气。
堵塞漏洞,健全用人机制。要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选任条件,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设防”,在选任过程中实行“多道筛选”、“一票否决”。一是推行“资格审查”制,严把提名关。规范干部初始提名,严格做到“三个不提名”(即不合选任条件的不提名,不经群众推举的不提名,不按选任程序的不提名),禁绝个人授意、临时动议与暗箱操作。二是推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严把考察关。考察对象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考察必须深入一线群众,必须实行民主测评,必须在纪检、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计生等部门的联合监督中无“污点”。三是推行“差额票决”制,严把表决关。在集体审议同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克服“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官场积弊,防止公权异化。四是推行拟任对象影像、财产及家庭成员经商情况公示制,严把公示关。充分保障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扩大监管视野,全面、真实、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出现“盲点”。
疏导需求,畅通用人渠道。积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构建干得好、流得动、提得上的干部任用机制。一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打破干部使用的层级壁垒和传统模式,构建干部跨层选拔、多向流动的框架,跳出“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怪圈,打破地域、身份、层级的条条框框,引入“鲶鱼效应”,积极探索完善领导干部健康、快速成长机制。二要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扩大干部“公推直选”范围的试点,形成民主择优选拔干部的机制。三要完善干部选任规则制度。要坚持“三个不吃亏”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真抓实干”的用人原则,让那些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专心科学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鼓励、及时提拔重用。
治理歪风,强化责任追究。一要推进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包括提名、考察与任用等各环节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科学规范和有效约束“一把手”的用人行为。二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选人用人不当或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考察失误,出现“带病提拔”、“许诺推荐”的,实行“首提责任人”问责。三要建立惩处机制。对在干部选任中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需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的,一并追究。 涵养正气,树立良好导向。要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业绩分优劣、看公论定去留”的评价标准,坚持“既要能吃苦又要能吃亏、既要能任劳又要能任怨且群众认可度高”的用人原则,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格局,彻底打破易上难下、易进难退、易任难免、易升难降的传统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努力做到提拔一名干部,树立一面旗帜,激励一批干部,推动一方事业。
(作者:邓碧波)
(责任编辑:朱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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