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澧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整合考核资源,提高考核效率,建立了以综合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民主考核为手段,通过考核事来评价人的机制,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综合考核,整合考核资源。将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后备干部测评等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按照《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统一考核。充分运用计算机考评系统,减少人工操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是坚持实绩考核,突出考核重点。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考核指标进行量化,难以量化的指标通过民意调查进行评价,对指标完成情况和民意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做到指标数据和群众评价一起看,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一起看,从对比中看能力、看业绩、看水平,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精力放在谋发展、办实事、抓落实上来。
三是坚持民主考核,拓展考核层面。努力拓宽参评主体范围,让更多的“知情人”参与到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考核座谈中来,将参评主体扩大到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不少于10人的服务对象,实行下级评上级;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寄发民主测评表和组织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实行上级评下级,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坚持分类考核,客观评价干部。根据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二级事业单位的职能差异,以及不同层次科级干部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分四大类十一个小类进行考核分类排序,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政治立场、工作作风、勤政廉洁、领导能力、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实绩,使考核结果更加具有科学性。
五是坚持结果运用,增强工作信心。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标准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对拟评定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并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奖励,并在评优树模、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或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改非、转岗、降职、免职等处理;对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形成以发展定优劣、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供稿:澧县县委组织部 李晓华) (责任编辑:朱晏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