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乡县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规范和落实村干部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保障、发放、考核等五种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村干部的待遇。截止目前,全县884名在职村干部,已有4名村支书进入了乡镇公务员队伍;在职的884名村干部人均年误工补贴达5000元;2005年以来离任村干部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320人;离职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平均在600—800元/年,最高的有2000—3000元/年。如今,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热情空前高涨,人民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也得到了增加。
健全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一是政治待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的工作,定期组织“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优先将政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提高村干部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同时,在村干部中择优选择录用乡镇公务员。探索完善从村党支部书记中择优考录国家公职人员的办法,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专门面向村党支部招考,从优秀年轻村党支部书记中录用乡镇公务员,解决村干部提升难的问题。二是经济待遇。严格按要求控制村干部职数,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5人;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不超过3人。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村支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在职村干部待遇由误工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误工补贴:村主职每年不少于6000元,其他村干部每年不少于4800元,从县财政对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由县财政按月打卡发放到人。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由乡镇根据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情况,由乡财政结合实际负责发放。三是待遇适时调整增长。今后,县里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村干部补贴最低标准进行适时调整,调整时间与公务员工资标准调整时间大体同步。
健全村干部工资打卡发放机制。全县所有核定职数的在职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全额纳入村级组织运转低限保障,由县财政打卡,每月按时发放,发放前由乡镇党委签署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退职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由乡、村两级统筹,主要从村级组织运转低限保障中列支;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可部分用于在职村干部绩效奖励和退职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的发放,但必须经过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
健全村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将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并要求各乡镇对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设立落实村干部待遇监督电话,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建立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人事、审计、农经部门各负其责的协调监督机制。必要时,县委还安排审计部门对村干部待遇落实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取消评先资格,并及时进行整改。
健全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对连续任职3年以上或累计任职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由县乡共同核定,落实到人,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同时,建立特困村干部救助金发放制度。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拿一点,机关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设立特困村干部救济基金,对严重疾病或生活极度困难的村干部给以帮助,并实行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鼓励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的在职村干部参照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劳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湖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凡愿意参保的,采取政府集体补助12%和村干部个人负担8%的办法筹措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确保退职村干部老有所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村干部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供稿:安乡县委组织部 杨甫强) (责任编辑:朱晏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