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政治部),市直各单位政工(组织、人事)科:
为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组织部门附函和测试题送达到市委和区县(市)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组织人事干部手中,供认真学习掌握和自我测试。下半年,将抽选部分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四项监督制度”闭卷测试。对知晓程度明显偏低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提醒谈话。
2、各地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要组织一次“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学习讨论。要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市县党校主体培训班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学习内容。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培训情况,于2010年6月30日前形成专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3、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一报告两评议”情况,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普遍与部门直属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
4、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内部刊物、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等渠道,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以及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各地各单位开展新闻宣传情况,要及时汇总报送市委组织部(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
5、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执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开通并公布举报电话、网上举报邮箱。要配备1-2名干部专职从事举报查核工作。要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和调查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对查实的严重违规失责用人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各地各单位每半年要将被责任追究人员情况汇总报送市委组织部(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
6、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市委组织部近期将制定下发《常德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此规定报告有关事项。未经市委组织部书面答复同意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7、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从今年起,全市有干部任免权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在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应形成单独的书面材料提交大会讨论,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范围,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对民主评议中“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8、探索开展市直、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工作。
9、各地各单位要建立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0、下半年,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
1、“四项监督制度”及贯彻实施宣传情况汇总表(样表)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样表)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文件(正式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