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探索新形势下选准、配强、用好、严管县委书记队伍的新途径,最近,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走访座谈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3人次、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116人次,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前县委书记队伍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是,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在使用上有时有随机性,位置空缺时即时研究,长期培养、观察、锻炼等环节的工作做得不够。选拔方式单一。对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目前仍基本延续委任制,通过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方式选任县委书记的不多,“赛场选马”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管理监督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党内法规政策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缺乏刚性制约。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有不少县委书记因种种原因任期未满即调离岗位。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关爱激励不够,县委书记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们的负面炒作多、责任追究多,理解、关爱不够。培训教育不够。一些地方存在着重使用、轻培训的问题,没有把培训这项战略任务提到应有的高度。能力本领有待提高。从调查的情况看,不少县委书记在现代管理、市场经济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知识经验欠缺,善于决策、精于经济、长于管理、勇于开拓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选拔渠道,解决选拔方式单一问题。县委书记直接面对基层,必须具备处理基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应有多岗履历,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多个岗位经受锻炼,熟悉各方工作,善于把握大局,驾驭全局。应有副职阅历,在县级党政班子副职岗位上工作过,了解和把握方方面面的利益诉求,积累丰厚的实践经验。
对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要拓宽渠道,做到五个打破。一是打破区域限制,坚持五湖四海,不划圈子,不搞亲疏,唯贤是举,唯需是用。二是打破行业限制,放宽视野,注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人才密集的地方,选拔有科学决策水平、有现代管理本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县委书记队伍。三是打破层级限制,只要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敢创新的优秀人才,就要敢于打破级别层次的限制,大胆使用。四是打破年龄限制,让优秀年轻干部早锻炼、早成长、早成才;同时对一些富有实际工作经验、有改革创新热情的同志,即使年龄偏大,也要从实际出发,继续留任以发挥他们的作用。五是打破性别限制,要改变对女干部的认识误区,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大胆起用政治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女干部,改变女县委书记偏少的状况。
(二)注重培养教育,解决能力提升问题。教育引导县委书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对民尽责、为社会奉献;切实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岗位要求,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纪法规知识内涵,增强法纪观念。通过教育,着力提高他们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把县域经济的总体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尽快搞上去。着力提高他们开拓创新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创造新的业绩。着力提高他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研究和掌握社会管理的内在规律,加强基础和基层工作,完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守土有责。着力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民意,紧紧依靠群众来推动发展,把改善民生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着力提高他们统筹协调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积极主动和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协调起来,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县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他们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依靠调查研究摸实情,深入分析找问题,从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上切实整改提高,努力做到正视问题、化解矛盾、规避风险,不断提高作决策、抓落实水平。
(三)加强管理监督,解决行为规范问题。规范日常言行。省辖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辖区内县委书记要定期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和掌握其思想状况。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活动统一安排,个人不得擅自作主,除重要活动外,一般不参加剪彩、奠基、颁奖等纪念性、礼仪性、应酬性的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县委书记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以及办理个人事务等,均需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请(销)假。规范工作和廉政制度。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县委书记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报告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委书记要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购车、购房、婚姻变化、出国出境、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规范用权行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使县委书记的权力在法定的程序、法定的范围内运行。
管好县委书记队伍,严格监督是关键。要突出监督重点。突出监督“重点事项”,即重要的干部任免、重要的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突出监督“重点时间”,不仅着眼于县委书记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还要把县委书记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逢年过节以及“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等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予以监督。要创新监督方式。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县委书记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宣传部门以及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部门加强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县委书记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各类监督职能部门部分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制度,如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检察院、审计局副职可兼任纪委常委等,畅通监督渠道。
(四)创新激励机制,解决岗位留人问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论,切实把县委书记选拔好、使用好。坚持软硬目标并重、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进行考核,并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评价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要始终坚持以实绩论奖惩、定升降,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及确定年度目标奖励的重要依据,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以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
(作者为中共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